通知公告

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2008-01-16   浏览次数:

公告

中共河北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北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严禁投标请托的公告

各投标单位:

河北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学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诚信、高效的招标原则,具体负责全校各类招投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为进一步严格招标纪律、规范招标及投标行为,特作如下公告:

一、评标结果的产生完全由专家组独立评审决定,招标办任何工作人员个人无权决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单位如有意响应我校招标,请直接与招标办联系,不要轻信他人的中标承诺,招标办会一视同仁地为投标单位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为各投标单位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三、投标单位不得行贿工作人员,违者按扰乱招标秩序进行处理,凡通过他人托请介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

四、任何人以招标办的名义收受贿赂、转嫁责任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由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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