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冀财采[2020]9号)有关要求,凡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应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计划实施采购时间、采购方式等,具体填报内容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5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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